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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报告模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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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名称:注射用地西他滨
规  格:50mg
包  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2762012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2014B00506)
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
【性状】
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为类白色粉末
【鉴别】
液相色谱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应澄清无色澄清无色
酸碱度pH应为6.7~7.3X.X
装量差异限度为±10%-X.X%~X.X%
水分应不得过2.0%X.X%
溶解时间平均溶解时间(n=6)不得过3分钟;每瓶供试品的溶解时间不得过平均溶解时间的3倍平均溶解时间为XX秒;每瓶供试品的溶解时间均未过平均溶解时间的X倍
有关物质α-差向异构体峰面积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2%)未检出
杂质1~杂质11中除杂质3、4外,每个杂质峰面积均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2%)未检出
杂质3峰面积应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5倍(0.5%)未检出
杂质4峰面积应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5倍(0.5%)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X.X倍(X.X%)
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2%)未检出
各杂质峰面积的和应不得过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5倍(1.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X倍(X.X%)
可见异物应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明显可见异物;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每瓶应不得过4个,如有1瓶不符合规定,另取10瓶同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未检出烟雾状微粒柱、明显可见异物及微细可见异物
不溶性微粒 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0粒/瓶XXX粒/瓶
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粒/瓶X粒/瓶
细菌内毒素应小于1.3EU/mg小于X.XEU/mg
无菌应无菌生长无菌生长
【含量测定】
含地西他滨(C8H12N4O4)应为标示量的90.0%~105.0%XX.X%
结论:检验结论:本品按(参照)XXX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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