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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报告模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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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品名称:注射用阿莫西林钠
规  格:1.0g(按C16H19N3O5S计算)
包  装:抗生素玻璃瓶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检验项目标准规定检验结果
【性状】
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结晶为白色粉末
【鉴别】
(2)液相色谱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红外光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152图)一致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XXXX图)一致
(4)化学反应应呈正反应呈正反应
【检查】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附录Ⅸ B)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6号标准比色液(附录Ⅸ A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溶液初溶时可呈现短暂的粉红色溶液澄清;显黄色,浅于黄色X号标准比色液
装量差异限度为±5%-X%~X%
水分应不得过3.5%X.X%
有关物质阿莫西林二聚体(相对保留时间约为4.1)峰面积应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 (3.0%)未检出
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应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X倍(X.X%)
各杂质峰面积的和应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9倍(9.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X倍(X.X%)
碱度pH值应为8.0~10.0X.X
可见异物应不得检出烟雾状微粒柱、明显可见异物;如检出微细可见异物,每瓶应不得过8个,如有1瓶不符合规定,另取10瓶同法复试,均应符合规定未检出烟雾状微粒柱、明显可见异物及微细可见异物
不溶性微粒 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0粒/瓶XXX粒/瓶
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粒/瓶X粒/瓶
细菌内毒素应小于0.15EU/mg小于X.XXEU/mg
无菌应无菌生长无菌生长
【含量测定】
按无水物计算,含阿莫西林(C16H19N3O5S)应不得少于80.0%
XX.X%
按平均装量计算,含阿莫西林(C16H19N3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XX.X%
结论:本品按《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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