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项目 | 标准规定 | 检验结果 | 【性状】 | | |
| 应为黄色或浅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鉴别】 | | |
(1)化学反应 | 应呈正反应 | 呈正反应 |
(2)化学反应 | 应呈正反应 | 呈正反应 |
(3)紫外光谱 | 应在254nm±2nm与347nm±2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83nm±2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 在XXXnm与XXX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XXX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
【检查】 | | |
pH值 | 应为5.5~7.0 | X.X |
可见异物 | 应不得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如有检出微细可见异物的供试品仅有1支,应另取20支同法复试,初、复试40支应不得检出超过1支(瓶) | 未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及微细可见异物 |
装量 | 应均不得少于其标示量 | 均不少于其标示量 |
其他羟乙基芦丁衍生物 | 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其他物质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总峰面积的20% | 小于总峰面积的XX% |
不溶性微粒 | 含10μm及10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0粒/支 含25μm及25μm以上的微粒应不得过600粒/支 | XX粒/支 X粒/支 |
无菌 | 应无菌生长 | 无菌生长 |
【含量测定】 | | |
| 本品含曲克芦丁(C33H42O19)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