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品名称:八珍颗粒 规 格:3.5g 包 装:铝箔袋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检验项目 | 标准规定 | 检验结果 | 【性状】 | | | | 应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为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鉴别】 | | | (1)薄层色谱 | 应检出党参 | 检出党参 | (2)薄层色谱 | 应检出芍药苷 | 检出芍药苷 | 【检查】 | | | 粒度 | 应不得过8.0% | X.X% | 水分 | 应不得过5.0% | X.X% | 溶化性 | 应符合规定 | 符合规定 | 装量差异 | 应符合规定 | 符合规定 | 细菌数 | 应不得过1000个/g | 小于XX个/g | 霉菌数 | 应不得过100个/g | 小于XX个/g | 大肠杆菌 | 应不得检出 | 未检出 | 活螨 | 应不得检出 | 未检出 |
结论:本品参照《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 |
|